9月4日上午10點,
2024年漳州市區(qū)第五場土拍如期開拍。
漳州城投
以總價2.95億元,
成交樓面價5494元/㎡,
溢價率0%,
底價競得薌城區(qū)西院湖片區(qū)
萬科城玖龍臺北側2024P06地塊。
值得一提的是,
城投西院湖片區(qū)
首個普通商品住宅項目——城投•云璟
以及東嶼片區(qū)城投•華昌上郡
兩個住宅項目將于近期雙雙入市。
而2024P06地塊
是城投在西院湖的第二個住宅項目。
此外,
2024年9月4日10時00分
至2024年9月19日16時00分期間,
漳州市區(qū)還將掛牌出讓10幅商服地塊。
2024P06地塊
地塊位置:薌城區(qū)勝利西路以南、惠民路以東、金院路以北
出讓面積:20651.33㎡
計容建筑面積<53693㎡
容積率:1.0<容積率<2.6
建筑密度<23
綠地率>30
建筑限高<85m
起拍樓面價:5494元/㎡
起拍總價:29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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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24P06的小學施教區(qū)為漳州市教育進修學校附屬小學,初中施教區(qū)為芝山街道辦事處轄區(qū)內公辦初中校。
隨著新建學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劃片范圍有可能進行調整,具體按照當年制定的招生方案執(zhí)行。
1.宗地2024P06建筑物(含頂部附屬設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過85m;該宗地商業(yè)部分計容建筑面積應大于900㎡,且不得超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0%;該宗地配建的綜合超市、便利店可銷售。
2.宗地設定保留價。
漳州市區(qū)商業(yè)格局有變!西湖片區(qū)日昇廣場旁、靖圓片區(qū)漳州職教園區(qū)旁商服地塊出讓中!
8月15日,漳州市自然資源局發(fā)布新一輪土地掛牌公告,漳州市區(qū)將掛牌出讓10幅商服地塊,掛牌時間為:2024年9月4日10時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6時00分。
10幅商服地塊中,1幅位于漳州市區(qū)西湖片區(qū)、1幅位于靖圓片區(qū)、8幅位于漳州市區(qū)古城片區(qū)。 其中,西湖片區(qū)、靖圓片區(qū)2幅地塊將對于片區(qū)內商業(yè)格局產生重大影響。
2024G06地塊位于西湖片區(qū)日昇廣場北側,主導用途為商務功能,商業(yè)部分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得小于25%,即19566.75㎡。
2024G07地塊位于靖圓片區(qū)漳州高新職業(yè)技術學校西北側,酒店計容建筑面積應不少于地塊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5%,即16348.85㎡;該宗地的酒店部分不可分割銷售。
2024G06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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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薌城區(qū)瑞京路以西、西湖路以南、北倉西路以北
出讓面積:21740.85㎡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業(yè)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綜合性辦公用地)
容積率:1.0<容積率<3.6
計容建筑面積<78267㎡
起拍總價:2.4億元
起拍樓面價:3066 元/㎡
2024G07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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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創(chuàng)新路與金圓大道交叉口北側
出讓面積:16107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業(yè)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容積率<2.9
計容建筑面積<46711㎡
起拍總價:0.435億元
起拍樓面價:9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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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掛牌公告
(漳自然資告字[2024]7號)
經漳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漳州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0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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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地2024G06建筑物(含頂部附屬設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過95m;該宗地主導用途為商務功能,商業(yè)部分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得小于25%。
2.宗地2024G07酒店計容建筑面積應不少于地塊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5%;該宗地的酒店部分不可分割銷售。
3.宗地2024G08、2024G09、2024G10、2024G11、2024G12、2024G13、2024G14及2024G15建筑高度應同時滿足《漳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guī)劃(2013—2030年)》和《漳州市唐宋子城(臺灣路-香港路)歷史文化街區(qū)保護規(guī)劃(2015—2030年)》的相關要求。宗地內建筑物實測面積、消防報告編號及結構鑒定報告編號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網上交易須知》附件,具體內容可根據(jù)編號查詢。
4.宗地2024G06、2024G07裝配式建筑占計容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20%(含20%),單體裝配式建筑應符合現(xiàn)行的《福建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相關規(guī)定,宗地2024G06具體監(jiān)管及驗收工作由住建部門負責,宗地2024G07具體監(jiān)管及驗收工作由高新區(qū)住建部門負責。
5.以上出讓地塊均不設定保留價。
6.地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網上交易須知》。
7.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地塊的《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規(guī)劃條件》及地塊的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的指標和要求執(zhí)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凡屬企業(yè)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業(yè)及其控股股東、被列為失信行為人或在本市范圍內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3日到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網址:http://zrzyt.fujian.gov.cn)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tǒng)”)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4年8月16日10時00分至2024年9月13日16時00分到網上交易系統(tǒng)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3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9月14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地塊掛牌時間為:
2024年9月4日10時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6時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宗地(2024G07宗地除外)的成交出讓價款分兩期繳納,第一期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總出讓價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繳納總出讓價款的50%(不另計利息)。
宗地2024G07的成交出讓價款分兩期繳納,第一期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總出讓價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內繳納總出讓價款的50%(不另計利息)。
(二)宗地2024G06(C25)、C27-1、C28宗地一層公共步行商業(yè)內街和二層平臺連通,形成一個整體。三個地塊一層公共步行商業(yè)內街應設置連續(xù)底層商業(yè)界面,二層平臺建筑上應做騎樓處理。宗地2024G06競得者需配合做好與C27-1宗地的預留連接條件。
宗地2024G08、2024G09、2024G10、2024G11、2024G12、2024G13、2024G14及2024G15帶建筑物出讓,建筑物用途為商業(yè);宗地上的建筑物須整體自持,不可分割辦證;宗地涉及歷史建筑或傳統(tǒng)風貌建筑的保護修繕應符合《漳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guī)劃(2013—2030年)》和《漳州市唐宋子城(臺灣路-香港路)歷史文化街區(qū)保護規(guī)劃(2015—2030年)》的相關要求。
(三)本次出讓宗地土地出讓價款包含自然資源部門所要求應配備的地下停車位、人防、配電室等配套設施的地下空間使用權價款、10千伏(及以上)的電力外線工程費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契稅、耕占稅(古城片區(qū)內8宗地均已交耕占稅)及商業(yè)、辦公、娛樂、倉儲等經營性用途的地下空間使用權價款。
宗地2024G06、2024G07的起始價及溢價部分按照用地性質及地下空間評估價格的比例進行分攤,并寫入該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本次出讓的古城片區(qū)宗地樓面起始價高于評估價部分及可能的溢價部分按比例分攤至土地及房產,并寫入該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在掛牌交易期限截止時點最后1小時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在掛牌交易期限截止時點屆滿時,網上交易系統(tǒng)自動將掛牌交易的宗地轉入網上拍賣程序,并按照網上拍賣規(guī)則及程序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競買人可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查看掛牌出讓相關信息。競買人應認真閱讀網上掛牌交易須知及相關文件。
(六)本公告發(fā)布的信息與網上交易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網上交易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為準。網上交易系統(tǒng)接收、確認數(shù)據(jù)信息的時間以系統(tǒng)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后,競得人應根據(jù)交易規(guī)則、交易須知或系統(tǒng)提示,在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資料原件和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到漳州市自然資源局(漳州市龍文區(qū)新浦東路137號)辦理簽訂《成交確認書》。
(八)本公告與《出讓須知》及相關出讓文件均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對競買人的競買、簽約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約束力。
(九)本公告視同登記公告。凡對此次出讓宗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沒有提出異議的,我局將在公告期滿,辦理供應手續(xù)后,直接登記給受讓方,宗地范圍內原有土地證同時作廢。
(十)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未盡事宜依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交易管理辦法》、《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guī)則》、掛牌文件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lián)系地址:漳州市龍文區(qū)測繪地理信息中心大樓六樓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聯(lián) 系 人:陳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96-2180826、0596-2020055
開戶單位:漳州市自然資源局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東城支行、
中國工商銀行漳州分行營業(yè)部、
中國銀行漳州分行營業(yè)部、
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薌江支行、
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區(qū)支行
銀行賬號:3505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3671 7
1610 3010 01002796 59
漳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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