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起
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圍繞
“住房公積金,服務暖人心”活動
聚焦提升業務服務模式
調整公積金“逐月沖還貸”業務模式
從原來固定每月15日“一月一沖”
升級為每月的5日、15日、25日
“一月三沖”的新模式
解決單位因延遲匯繳公積金
導致錯過每月固定15日“沖還貸”的問題
切實減輕職工家庭還貸壓力
接下來小編為您介紹新模式的便捷和益處
繳存職工張先生了解到“逐月沖還貸”業務“一月三沖”新模式開通后,連連稱贊“太好了!”原來,在此前每月15日“沖還貸”的模式下,張先生曾因單位延遲匯繳當月公積金,導致無法收到應劃轉的公積金,需另行墊付還款資金。“你們增加每月5號和25號發起扣款,真是解決了我每月15號前后還款的焦慮,再也不用擔心單位延遲匯繳當月公積金而導致扣款不成功,也不用再籌集資金墊付一個月的還款額了。”
案例分析
案例一
張先生每月還款日為28日,還款金額為8000元,單位的匯繳時間為18日,匯繳金額4000元,按原來的“一月一沖”報賬上月實際月還款本息額的模式只在當月15日發起,提示張先生的是當月扣劃不成功,“一月三沖”推出后當月25日張先生就可扣劃4000元,無需再另行墊付4000元的還款資金。
案例二
王先生每月還款日為10日,還款金額4000元,其單位每月29日匯繳,匯繳金額為4000元,按原來的“一月一沖”報賬上月實際月還款本息額的模式當月匯繳4000元需等到次月15日方可扣劃報銷,“一月三沖”推出后,王先生的報銷時間可提前至次月5日,確保了次月10日正常還款。
案例三
林先生每月還款日為20日,還款金額10000元,其單位匯繳時間為12日,匯繳金額為5000元,正常沖還貸系統當月15日可扣劃報銷上月實際月還款本息額的5000元,其配偶單位匯繳時間為22日,匯繳金額4000元,“一月三沖”推出后,系統當月25日可再次扣劃報銷上月實際月還款本息額的4000元,林先生夫妻倆單位當月匯繳的公積金共計9000元,均可第一時間全部扣劃報銷用于償還上月實際月還款本息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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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一月三沖”的“逐月沖還貸”業務模式推出后,能夠有效解決因單位延遲匯繳公積金造成的當月正常“沖還貸”扣劃不成功問題,同時方便不同扣款日的貸款職工規劃還款,減輕了貸款職工家庭每月還款壓力,也避免了無意間的逾期還款可能導致征信不良的風險。
下一步,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進一步落實“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聚焦繳存職工急、難、愁、盼問題,在優化服務上下實功,創新服務舉措,推進公積金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
來源: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羅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