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不交,借的幾百塊錢不還,手機又經常停機,本來好好在一起合租的,結果搞成這樣。”昨天,市民王先生氣憤異常,因為他實在沒想到合租房子租來損友,引發了一連串麻煩。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去年12月份在石家莊四方新村小區租了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因為房子比較大,就在石家莊一家論壇上發帖找人合租。當晚,一名溫州某電子公司駐石家莊辦事處的業務經理吳先生就與他聯系,說明合租意向。“他當時看上去很實在,人也顯得比較憨厚,很有誠意的。”對方當晚給了王先生300塊錢押金,就住過來了,大家聊得也很投機。
誰知道好景不長,很快王先生就遇到了麻煩。一個多月后,對方找王先生借500元錢救急,王先生二話沒說就同意了。“由于大家在一塊住,他向我借錢的時候我也沒想那么多,誰沒有困難呢,遇到困難肯定要幫的。”錢借出去沒多久,吳先生就人間蒸發了,一直不露面。王先生說合租的這個人由于工作關系很少回來,找他要房租他也有各種理由敷衍。上月中旬的一天,這個吳先生提出自己在外地不回來了,房子不租了,還順便叫王先生把他的行李收起來,但沒談錢的事情。“房租和欠我的錢,以及水電費等各種費用加起來大概有1000多塊吧。”王先生很氣憤地說,對方手機很長一段時間都停機,好不容易聯系上了,對方一直拖,總共就給了300塊錢,其他的錢賴著不給。
“租房子一定要簽租房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把租房的情況、房租等事宜寫清楚。”石家莊法律服務熱線一位律師告訴記者,現在房屋合租現象很普遍,由此產生的糾紛也很多。“最好還是簽下合同,簽了合同以后,再發生類似情況,就可以拿著合同去法院起訴了,可以得到法律保障。”